当前位置:印刷品约定条款
尊敬的客户:您好!
欢迎光临我公司!为了更好为您提供服务,并为彼此的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,请您仔细阅读如下内容并自觉遵守履行下列条款:
一、我方拒绝承揽包含如下内容的业务:
*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*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*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*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*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*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,破坏社会稳定的;
*散布淫秽、色情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教唆犯罪的;
*侮辱或者诽谤他人,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;
*含有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;
二、客户方应主动提供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中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,自行承担印刷品图文的版权、著作权、商标使用权、所有权、专利权等涉及第三方权利引发的相关责任,并对图文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;
三、客户方定制印刷品广告请自行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《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》并遵守《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;
四、客户方本人须亲自填写合同单并同时交纳合同预付款(最高不超过50%),合同方为生效,我方加工期以合同生效日或签字定稿日的后者开始计算;
五、质量保证:
1、我方对纸张品质,承诺与第三方(纸张生产厂商)提供的纸张材质基本相同(差异范围在相关行业标准内);对纸品加工,承诺与所提供样品的加工质量基本相同(差异范围在相关行业标准内);对印刷颜色,我方承诺与传统打样或相同菲林的以往印刷样颜色基本一致(差异范围在相关行业标准内),若客户拒绝传统打样,视为放弃检查印刷颜色的权利,客户不得以此为由否定印刷质量;
2、对货品质量,我方在客户提货后一周内对装订、用纸品质、印刷质量负责,同时客户方应在提货时应对货品数量、包装、清洁、完整进行必要的质检,客户提货后的货品缺少、包装损坏、货品脏污、撕裂等我方谢绝退换;
六、争议解决:
1、客户对货品质量有异议,需在提货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提出,并留下合同单号及联系方式,逾期视为放弃索赔要求;
2、我方质检部门在书面收到客户异议后三日内负责对货品瑕疵鉴定,确属质量问题的,备案并填写《印刷事故登记表》并以电话、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客户事故解决方案,两种(含)以上供客户选择;如质检部门鉴定认为属正常误差范围内的,客户方可要求印刷行业协会仲裁;
3、客户方同意解决方案在《印刷事故登记表》上签字,我方即履行该解决方案,如不同意解决方案可由工商管理部门协助调解;
4、我方在下列情况下不负任何责任:
A、经客户校对并签字定稿后发现的文字图片谬误;
B、在任何情况下,我方对搭版印刷的交货时间延误;
C、除我方货品质量问题以外的连带损失;
D、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所造成的损失;
5、在客户方未支付总合同额前,我方有权对货品实施滞留,并在上述费用得到承认前拒绝交货,同时客户方不得以此为由单方解除合同;
七、其它:
1、自带菲林客户请主动提供印刷参照(传统打样),无参照只能依行行业标准正常印刷并谢绝盯机;
2、本着对客户负责的态度,我方有义务(但非责任)监督非我方设计印刷品的印刷品质,发现问题会及时电话告知客户,如客户要求停机相关材料成本(版费、菲林)由客户承担;
3、若客户有书面要求,我方会内部永久保存客户电子文件,有义务(但非责任)为客户保留印刷用菲林片三个月,若客户需要菲林或电子文件,请在签定合同同时告知并自带存储介质拷贝,我方尽力配合但不得以无菲林或电子文件作为拒付货款理由;
4、若客户有书面要求,我方承诺不将客户方资料(仅限于反转片、电子文件及菲林等,印刷品除外)泄露第三方;
5、在双方合同未履行完成或我方免费提供设计或摄影服务的项目,著作权归我方所有,客户需遵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规定合法使用;